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(2023年第10期)
根据《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要求,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,我局组织抽检了豆制品,冷冻饮品,保健食品,食用农
品,方便食品,肉制品,餐饮食品7类食品457批次样品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,其
格样品450批次,不
格样品7批次
抽检信息详见附件)。
一、总体情况
豆制品50批次,全部格;冷冻饮品47批次,全部
格;保健食品184批次,全部
格;食用农
品71批次,其
格样品69批次,不
格样品2批次;方便食品42批次,其
格样品41批次,不
格样品1批次;肉制品33批次,其
格样品32批次,不
格样品1批次;餐饮食品 30批次,其
格样品27批次,不
格样品3批次。
二、不格样品情况
1.北京尚桥缘餐饮管理有公司使用、消毒的米线碗,阴离子
洗涤剂(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)不符
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。
2.标称广东林丰食品有公司生
,北京沃谷农业发展有
公司北京市朝阳第七销售分店经营的
切牛肉粒
五香味),菌落总数不符
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。
3.北京洪雷荣商贸心经营的韭菜,腐霉利不符
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。
4.北京川渝印象餐饮有公司经营的鮰鱼,孔雀石绿不符
国家相关规定。
5.标称徐州志远食品有公司生
,北京张凤芝小卖部经营的棒棒牛(调味面制品),酸价(以脂肪计)(KOH)不符
品明示标准。
6.北京拾柴餐饮店经营的麻辣嫩鱼片、鱼滑,山梨酸及其钾盐(以山梨酸计)不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。
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的不
格食品及餐饮具,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,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。
特此公告。
| 产品 | 规格型号 | 生产日期 | 企业 | 生产地址 | 被抽样单位名称 | 被抽样单位地址 | 复查检验后判定(不合格项目║检验结果║标准值) |
| 米线碗 | / | 2022-07-12 |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(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)(mg/100cm²)||0.033||不得检出 | ||||
| 厚切牛肉粒(五香味) | 90克/盒 | 2022-04-15 | 菌落总数(CFU/g)||7.3×10³;1.2×10⁴;7.8×10³;3.4× 10⁴;1.7×10⁴||n=5,c=2,m=10⁴,M=10⁵ | ||||
| 韭菜 | / | 2022-10-31 | 腐霉利(mg/kg)||2.27||≤0.2 | ||||
| 鮰鱼 | / | 2022-09-04 | 孔雀石绿(μg/kg)||6.92||不得检出 | ||||
| 棒棒牛(调味面制品) | 102克/袋 | 2022-07-05 | 酸价(以脂肪计)(KOH)(mg/g)||14.7||≤3 | ||||
| 麻辣嫩鱼片 | 份 | 2022-11-11 | 山梨酸及其钾盐(以山梨酸计)(g/kg)||0.162||≤0.075 | ||||
| 鱼滑 | 份 | 2022-11-11 | 山梨酸及其钾盐(以山梨酸计)(g/kg)||0.150||≤0.075 |
原文链接:http://scjgj.beijing.gov.cn/zwxx/gs/spzlgs/202302/t20230222_2922362.html
